兴银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兴银中证全指公用事业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管理人:兴银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五年五月重要提示兴银中证全指公用事业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24年12月11日证监许可〔2024〕1794号予以注册。兴银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称“本基金管理人”或“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中国证监会对基金募集的注册审查以要件齐备和内容合规为
兴银中证全指公用事业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基金管理人:兴银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目录鉴于兴银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系一家依照中国法律合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具备担任基金管理人的资格和能力,拟募集发行兴银中证全指公用事业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鉴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系一家依照中国法律合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银行,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具备担任基金托管人的资格和能力;鉴于兴银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拟担任兴银中证全指公用事业指数发起式证